他带过的第一批学生,现在已到了二八年华,七夕这等浪漫的事情,正是她们最感兴趣的。
在一起互相比较花灯,比较灯上诗画,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陈小狗站在小小身边,听小小说完,顿时眼前一亮,感觉他表现的机会来了,连忙道:“这首词我也知道,金风玉露一相逢…”
这首词已经在村子里传开了,懵懵懂懂的年纪自然不能理解其中的意境,可阻挡不了他们强行记下来,在大人面前露上一手。
虽然每次在大人面前背书,换来的不一定是赞赏,还有可能是一顿恼羞成怒,宣扬“老子就算不会背诗,还是你爹”观点的胖揍。
但他们肿着屁股趴在凳子上抹眼泪的时候,还是能看出自家老爹走路都有些飘飘然了。
若是背不出,老爹也就没有在村口吹嘘自家儿子又学会几首诗的本钱,落了面子,回家又是一顿胖揍。
这些天,孩子的屁股往往都肿上了一大圈,只有陈小狗幸免遇难,陈二狗每日进城,没工夫宣扬兄长的巴掌。
这大概算得上,第一批受到“别人家孩子”影响的可怜熊孩子。
在这种背了就要挨打,不会背要挨毒打的情况下,安石村孩子背起书来,一个个都干劲十足。
小小瞥了陈小狗一眼,并不搭理他,回过头小声道:“先生,能教我们写这首词吗?”
林榛点点头,今天正好要教一个完整的字如何构架最好看,拿一整篇诗文做例子,再好不过。
林榛握笔疾书,他最喜欢的字体就是由瘦金体发展出的硬笔书法,比瘦金体略粗,和楷体比起来,字体虽然消瘦但格外有神韵。
林榛盯着纸,小小盯着他,小狗盯着小小。
不到片刻,一篇《鹊桥仙》跃然于纸。
林榛看着字,满意的点点头,瘦金体讲究运笔灵动快捷,笔如游龙,笔迹痩劲,虽痩但不失其肉,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。
熊孩子在一旁瞪大了双眼,发出声声赞叹,虽然他们还不懂书法,但他们能清晰的感受到,方块字上透露出纸的灼灼锋芒,
陈小狗看了看纸,又看了看小小,恨不得多生出两双眼睛,两种美景摆在面前,他都不知道如何割舍了。
他脸上露出纠结的神色,问道:“先生,能教我们怎么用毛笔写字吗?家里没有先生这样的碳笔。”
林榛顿了顿,背过身去,淡淡道:“别人能教的东西,我不屑于教。”
孩子们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,敬佩先生不愿与别人同流的风骨,随即又瞪了陈小狗一眼,问的什么屁话。
是不是三天没被打,脑子不灵光了?
要是先生和其他书生一样了,那还是独一无二的先生吗?
林榛见他们相信了,心中松了一口气,熊孩子就是好,善良,单纯,好骗好忽悠。
自从上次无意中横抓毛笔,祝初瑶做出了“字迹虽如鳖爬,但也算得上独特”的评价之后,林榛就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碰毛笔了。
他拿着炭笔,对学生们讲道:“我教你们的硬笔书法,稍作更改便可用于毛笔......”
屋外,陈二狗匆匆跑进院子,顾不上喘匀粗气,走到厨房背起竹筐。
为了忠义两全,他不得不同时做两件事,昨夜根本没睡几个时辰,摸黑做了些农活。
昨天走得急,忘了带些废纸做包裹栗子的纸袋,他见桌上铺了好些用过的宣纸,大手一抓,问道:“小神医,这些纸还用吗?”
林榛正在绞尽脑汁,尽力宣扬碳笔的好处,哪里有功夫去看他拿的是什么纸,随意的点了点头。
二狗将林榛今日与昨日用过的宣纸,揣在怀中,快步离开村子,进城卖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