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第一次罗振东让乔阳帮他向业主砍价之时,税费便有计算过,当然,上次有些失误在内。而这一回,罗振东能够再次的跑到志远不动产找他,想来,对于房子还是很中意的,如此的话,税费这一块儿,还是要好好的表明,省得以后有什么百口莫辩的事情出现。
待罗振东放下手中的那份税费清单后,乔阳开口道:“罗哥,您也知道,现在的房子出售的速度比较快,再有,能够接受客户公积金贷款的业主很少,要是您觉得这套房子还满意的话,我建议您,还是尽快的下一个意向金,好让我们这边用斡旋合同去找业主,极力的促成此单。不然的话,再想要找到一个满意的,且能够配合公积金贷款的业主已是难上加难了啊!”
三分事实,七分心里暗示,这便是逼定客户下定的手段!
而至于所谓的斡旋合同,则是一个更大的“陷阱”。一般来讲,唯有那种“独家房源”,业主不易跳单的情况,业务员在给客户逼定的时候,才会使用这个方式。目的就是为了顺利的成单。
毕竟,斡旋合同,是客户与中介公司双方签约的一份合同,其主要目的便是,客户给出的有关房源的心里预期和条件,满足之下,立刻与业主签约交易合同。防止客户在谈判桌上将已经说好的条件更改。
而更多的业主,是业务员本人无法去把握的,只是利用这么一个“真实”的斡旋合同,来与业主谈判,使得其产生短暂的信任,达成快速成交的目的。
说起来,斡旋合同真正的法律效用是不存在的,因为其内容的不严谨。毕竟,房子本身是业主自己的,与中介无关。更无任何的委托。前提都不成立,更何谈其内容?
再者,即便是签字了,按手印了,临场反悔,这所谓的“斡旋金”,中介方不退还给客户?那是不可能的事情!
全是为了成交的一个手段罢了!
清早来找乔阳,罗振东的目的便是为了询问那套房子当前的最新情况。在他心内,只要业主同意可以公积金贷款,就算是价格不变,他也会买,谁让他不到半年就要结婚了呢?在那之前,不装修好,总归不好!这可是他不曾透露给乔阳的那一个最真实的购房缘由!
即便他说了,乔阳也会疑惑,这马上要结婚的人,竟然不曾跟另一半领取结婚证?还想要在房产证上面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?这又是闹的哪一出?
不过,这终是别人的私事,与乔阳无关!他只在乎自己能否将那套房子顺利出售!
“合同就不签了,你还是尽快预约业主邀谈吧!实在不行,我给你个1万,当是意向金了。时间也不早了,我等会儿还有事去忙,不能耽搁的太久!”
没有跟着乔阳想要签下斡旋合同的思维走,罗振东很是抗拒这个事情,不过,对于给个意向金,倒是没有太大的抵触。
“也好!罗哥,为了能够更有力度的与业主沟通,您最好还是给个意向金,我这边让我们店务助理给您开个收据。约好业主那边的时间,我再电话联系您。希望能尽快的成交,时间拖的越久,怕业主那边的心里预期会有所变化,导致无法签约的话,就得不偿失了。”
做二手房销售这一行,能够收取客户的意向金,定金,最好是收了。这样一来,才能对以后的成单有利。没有“扣押”的钱在,万一客户心里想法有变,再想要将其拉到谈判桌上,那是异常之困难的事情。
即便是与客户聊的再好,看起来相处再融洽的“关系”,在交钱这一方面,是万万不能含糊的!一旦放纵,后果难以预料啊!
“行吧!”
看了眼乔阳,罗振东站起身来,开玩笑的说道:“能不能买到这套房子,全靠你了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