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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车厢峡

黄天厚土大河长,沟壑纵横风雨狂。

这是苍凉无际的西北高原,植被稀疏黄沙漫漫。

在一个叫做“车厢峡”的峡谷区,旌旗蔽日,杀声震天,几千匹战马,踏起的烟尘扬起数丈高,穿着盔甲的,披着布袍的骑兵、步兵,一阵阵往来冲突,生死鏖战。

地上,横七竖八地躺着无数死人、死马,乱扔着折断的枪杆,沾着血的刀片、狼牙棒。

这是陕北农民起义军高迎祥、李自成的五万大军,正在和明朝政府的官军激战。

这处地形和很多西北丘陵一样,峡谷象是刀劈出来的,直立陡峭,雄伟苍劲,大路位于谷底,四周都是峭壁,因为形状象一个巨大的十几里长的车厢,被称为车厢峡。

农民军自称为“义军”,官方则称他们为“贼兵”或是“流寇”,在明朝崇祯十年以后,陇中大旱,饥民遍地,烽火四起,造反的“贼寇”大股数万人,小股千把人,攻城掠地,把陇原大地燃得战火纷飞。

明朝江山如一片风雨飘摇的破船。

乱世,乱到不能再乱的乱世。这样的世道里,会有无数百姓在战乱中家破人亡,战火过处赤地千里,也会涌现无数的草莽英豪,凶徒恶棍、盖世枭雄。

高迎祥为首的这股起义军,算上老幼妇孺,还不足五万人,但是号称十万,这是农民军的普遍做法,虚报产量可以增强声势,壮大威风。

官军的兵力是七八万,由总兵陈奇瑜率领,明末的总兵相当于“地方守备司令”,炙手可热的实权派,手下兵马有时达到十几万。象辽东总兵吴三桂,兵力可达二十几万。

战斗最惨烈的地方,是车厢峡的出口。

这块不足半里宽的峡谷出口,几乎都被死人与死马填满了,旌旗倒伏,血流成河。人马踏起的黄色尘烟,飞扬起十余丈高。

高迎祥的人马拚命向外突围,想冲出峡口,因为五万人马都被围在峡谷中,这是一块“死地”,若是冲不出去,结果只有一个——全军覆没。

官军人马一批批地往上增援,两千精锐的披甲骑兵作为前队,堵截义军的冲锋,侧翼各有两千步兵作为支援,而且在峡谷上面,还有三千名步兵不住往下射箭,占据了兵力和地利上的优势。

双方的士兵,从穿着上一眼就能区分出来,官军的披甲骑兵穿着圆顶带尖头的铁盔,身上披着六片式连缀铁甲,手执长柄大刀,这是当时世上最精锐的部队,称为“铁人军”或“铁骑”。

义军就千奇百怪了,各式服装都有,大多是当地农民宽大的打了补丁的粗布袍子,头上戴着宽沿布帽,武器更是杂七杂八,执长枪的、长刀的、长剑的,狼牙棒的,还有很多用的直接就是农民的三齿铁耙或是自造的齐眉棍。

从训练水平、单兵战斗力和攻防能力上综合比较,义军都远落后于官军。

一般情况下,三五个官军组成的战斗小组,在混战中就能对付十个人以上的义军。

战场上,十匹或十五匹战马,组成一“伍”,十余把长柄大刀抡起来,齐进齐退,如同一台巨大的杀戮机械,具有很强的绞杀力,往往当者披靡。

“杀呀——灌呀——”

(灌,是一种古时当地方言,意思是冲杀。)

随着吼声,长刀砍下去,刀头下就是一片血肉横飞,人马仆地。

一股股的鲜血迸出,映红了夕阳下的峡谷。战斗的惨死程度,令人胆战心惊。

官军的两千铁骑在峡口往来冲突,凶狠地斩杀,死死堵住义军突围的道路,义军虽然也是拚命冲杀,但是在这样的狭窄地带,不能实现迂回灵活战术,只能去和对方的精锐铁骑“硬碰硬”。

伤亡惨重。

一批又一批的人马倒下去。

鲜血染红了峡口。

……

天色暗下来,义军后撤了。

他们再一次没有突破包围,留下满地的尸体,撤向峡谷中央。

晚来的萧风,卷着粗砺的黄沙颗粒,掠过堆积的尸体。

从凌乱的死尸堆里,爬出一个满面染了鲜血的小兵,他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葛布袍子,帽子掉了,手里握着一杆被鲜血染红了半截的长矛,睁开惊恐的眼睛,四下张望。

他叫谭天保,本来不属于这场战争和这个年代,是从二十一世纪脑袋发蒙穿越来的。

作为一个学习成绩不好,勉强考上一所中等医学职业学校的年轻人,对前途充满了悲观,时常做一些穿越然后轰轰烈烈的英雄梦,梦想着……金戈铁马,叱咤风云。终于在一次重感冒发烧之后,成功穿越到了明朝末年。

确实轰轰烈烈。

惨烈到无法想象。

作为一名李自成部队里的“中军传令兵”,在车厢峡这个倒霉的地方,经历了几番生死战,发生在身边的杀戮、搏斗、血肉横飞……一次次惊心动魄,同伴们接连被砍掉头颅,刺穿了身子,血肉模糊地倒下去,生命,此时就如草芥。

谭天保的心甚至都忘记了恐惧,快要麻木了。

仗,又打败了。

三个传令兵,在这次突围不成后,又死了两个,谭天保侥幸死里逃生,握着染血的长矛,从死尸堆里爬出来,赶紧去追赶队伍。

官军一会就要来打扫战场,所有尸体的脑袋都会被割下来,去报功领赏。

想保住脑袋,就只有逃回队伍里。

谭天保仓仓皇皇,倒拽了长矛,狼狈不堪地追着义军的败兵,回到中军,却又莫明其妙地遭到了一顿毒打。

中军传令总管是个满面横肉的大汉,平素飞扬跋扈,见谁不顺眼,张口就骂,举手就打,谭天保已经挨了他好几回欺负了。

“贼你玛的瓜皮,”总管操着古代陇中方言一边臭骂,一边用手里的马鞭劈头盖脸抽打谭天保,“别人都死了,你个怂蛋跑回来做甚,妨人败家的怂货蛋。”

“叭,叭,”鞭子抽下来,打到额角上,皮肉登时绽开,流出血来。

谭天保火冒三丈。

我哪儿做错了?

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,浑身的血污还没来得及擦一擦,就挨了长官一顿毒打,这哪儿还有天理。

在这种农民暴动聚起的队伍里,没有什么道理好讲。

大多数官兵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陇中莽汉,性情就和野猪野熊也差不太多,粗野是从娘胎里自来带的标签。在这个莽汉组成的世界里,仗势欺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,强的欺侮弱的,成伙的欺侮孤零的,就象是虫子吃草一样自然。

不要试图讲什么素质、原则、文明……这一类的字眼儿在这个世界里行不通。

这一刻,谭天保很想抄起那柄带着血的长矛,狠狠刺进总管的肚子。

忍住了,必须忍,总管周围有一帮心腹,他们会把自己五秒钟内乱刃分尸。刚刚从死人堆里逃出来,再死就不值当。

好在总管打了几鞭,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。

谭天保忍气吞声,抹了把脸上的血珠,蔫蔫地缩到旁边,一个绰号叫“三梆子”的小兵,凑过来,同情地递给他半块粟面饼子。

“喂,饭早就抢没了,我给你留了半块。”

粟面饼又凉又硬,但对于又累又饿的谭天保来说,不亚于山珍海味,他感激得差点掉下泪来,拍拍三梆子的肩膀,一口就把饼子咬下去半截。

三梆子今年还不到十八岁,姓贺,排行老三,因为脑袋长得跟个梆子似的,从小到大都被称为三梆子,本名儿反倒没人知道。

“天保,总管是因为那块抢来的祖母绿,被袁将军要去了,所以才冲你发无名火。”

“哦……”

谭天保皱了皱眉头。

这种事,是司空见惯的,抢掠,对于农民暴动队伍是正大光明的事情,庞大的军队需要给养,靠什么筹措?主要靠抢大户。当然,中小户往往也难以幸免。

总管抢来的那块祖母绿,他也见过,是在攻破“瓦山堡”村寨后,杀了一个土财主,搜刮出来的,宝石呈绿方柱形,比指甲盖略大,绿得晶莹剔透,异常美丽,据说能值一千两银子。

唉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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